锦屏县:五大工作机制深化“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
时间:2022-05-10 11:00:51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群众文明素养,改善城乡环境,锦屏县五大工作机制深化“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助推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调度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县精神文明办对各部门、各乡镇开展整治工作实行“日督查、日反馈、日整改”,对检查发现问题实行“周通报、周调度、周积分”,对工作安排部署实行“月派单、月推进、月排名”,对工作现场观摩实行“季观摩、季考评、季奖惩”,推动工作常态化开展。

  考核机制激发干事激情。将15个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网格包保单位纳入考核范围,每季度开展1次乡镇观摩评比考核,并对各乡镇、各部门季度积分情况进行通报,对乡镇采取“自行组织观摩评比10%+日常考核(日督查、周积分、月排名情况)60%+季度观摩评比现场打分30%+加分项”方式进行考核;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网格包保单位采取“日常考核(日督查、周积分、月排名情况)60%+乡镇、社区打分40%”方式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激发各乡镇、各部门干事创业激情。

  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县精神文明办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提质升位;各行业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靠前,真抓实干;各乡镇扎实开展工作,强化与部门沟通对接,及时解决存在困难问题。形成部门横向联动、乡镇和部门纵向联动的齐抓共管格局包保机制落实责任到位。为精准指导各乡镇“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实现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将各乡镇“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分片包保到县级领导,由县级领导指导各乡镇推进工作。

  督导机制保障高位推进。将全县15个乡镇分成4个片区,由县四大班子分管联系“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的县领导和县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牵头,每季度对各乡镇“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进行督导调研1次,高位推进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累计召开“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座谈会2次和工作推进会6次,对15个乡镇实地督查共3次,下发督查通报2期;在县城区共督查61次,发现问题144个,已整改114个,通过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提质升位。(杨克玉 刘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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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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