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变道、掉头是常见的操作,但有些驾驶人没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留安全距离强行变道,不观察后视镜任性变道、掉头……结果引发交通事故。
2025年10月10日21时45分许,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城关镇舞阳河路段(小地名:杉木河酒店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民警现场看到,事故车辆贵C3***E小型轿车、贵H7***3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前后并排停在行车道上,小型轿车车尾受损,三轮车车头、挡风玻璃破损,路面满是车辆碰撞后的碎片,驾驶员均撤离在路边人行道上等待。
经了解,吕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城区往红卫桥方向行驶,行驶至事故发生路段掉头时,只注意观察对向车道车辆而忽视了后方来车,致使后方三轮车避让不急发生事故。幸运的是,双方当事人都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和系好安全带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最后,民警依法认定吕某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致使两车相撞,其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吕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不规范的变道、掉头等行为,轻则干扰其他车辆行驶,重则引发交通事故,规范操作不能省,文明守法要牢记。驾驶车辆变道、拐弯、掉头时,一定要仔细观察,礼让直行车辆,在确认安全后再行驶。(李天天 吴传儒 郭华富 吴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