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9日,随着最后一名村民代表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捺印,锦屏县人民法院敦寨法庭庭长陆姗带领干警们在暮色中踏上返程之路。这场牵动52户村民切身利益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历经相关部门组织调解、被告承诺失信等多重波折,最终在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圆满化解,用司法担当回应了群众的急难愁盼,彰显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力量。
案件的缘起要追溯到2024年春季。被告林某某到新化寨村销售水稻谷种,以30元/斤的价格售出并作出品质承诺,原告杨某某等52名村民购买后播种,却遭遇水稻严重减产困境。村民们随即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经专业检测确认谷种减产折干率达到80%以上后,被告林某某向村民出具《承诺书》,明确了理赔方案与期限。然而,约定的赔偿期限届满后,被告林某某未能履行承诺,52名村民的合法权益悬空,无奈之下,遂向锦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林某某赔偿52名原告共计100800元赔偿款。
承办法官陆姗深知,群体性纠纷的化解不能止于“一纸判决”。涉案村民涵盖多个自然村组,多以耕种水稻为主要生计的农户,春播投入的谷种集中出现减产问题,直接关系全家一年收成与生活开支。被告未按期履约已引发村民不满,若简单结案可能加剧矛盾对立,影响乡村邻里和谐,甚至阻碍后续权益兑现。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陆姗庭长主动扛起责任,决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用耐心与专业搭建沟通桥梁。
调解之路布满荆棘与挑战:调解当日,部分村民的诉求虽核心一致,但个体情况各异,部分村民因减产蒙受重大损失,情绪激动且对调解持怀疑态度,沟通疏导难度极大;被告林某某因人在外地务工未到场参加调解,且对分期履行的可行性、赔偿金额的核算存在诸多顾虑,远程沟通需反复磨合求证。
为打破僵局,陆姗庭长带领干警化身“民情调解员”,组织部分村民到村委会进行调解,并用通俗易懂的方言向村民解读法律条文,细致核对每户村民的损失情况,耐心倾听诉求、记录疑虑,将村民代表的分散意见梳理整合为清晰的核心诉求清单;同时,通过电话反复与被告林某某进行沟通,既言明法律规定、阐明调解后果与失信代价,又充分考量其实际履行能力,引导其换位思考村民“春种秋收”的艰辛与损失的迫切性。
经过一整天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在赔偿金额、分期履行期限等核心问题上达成共识,确定了兼顾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为确保协议效力,干警们即刻驱车返回法庭,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方式,让被告林某某逐页核对调解笔录并签字确认;当日下午,干警们再次返回村寨向村民代表送达调解笔录,逐一解答村民疑问,指导村民代表有序签字捺印。从清晨出发到夜幕降临,干警们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耐心化解心结,用专业保障公正,让司法温度穿透了矛盾的坚冰。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维护了52名村民的合法权益,更修复了乡村邻里关系,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司法正能量。这既是锦屏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锦屏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将矛盾化解在源头的生动实践。近年来,锦屏法院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特色司法服务,因地制宜优化调解模式,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服务的精准度与温度,以高效、暖心的司法保障破解乡村发展中的矛盾难题,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龙 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