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洪州镇:活用“村规民约”倡导文明新风
时间:2023-08-31 10:07:17    来源:黔东南文明网    

  为进一步提高村民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生态意识,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黎平县洪州镇活用“村规民约”推动村级各项事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普法宣传“约”出和谐乡村。干群共同将“法治公约”写入村规民约,通过入户宣传“法律法规”,确保90%以上的群众知法懂法。定期开展“法律答题知识竞赛”,通过法律知识竞赛巧妙普法宣传工作,致力“约”出和谐乡村新风貌。开展“妈妈禁毒联盟”志愿者服务,发动“巾帼”之力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村民共建和谐乡村。

  文明宣传“约”出美丽乡村。将“文明新风”写入村规民约,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组织优势,推动移风易俗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组织“巾帼”志愿者上门入户宣传新规、破陋习,倡导喜事新办、文明理事。推广“合约食堂”治理模式,人情“减负”、文明“加分”社会效应日益凸显。

  绿色宣传“约”出节能乡村。通过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低碳节能知识,引导群众主动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毫升汽油的小事做起,从学会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以及垃圾分类知识做起,以绿色低碳、绿色出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文明新风尚。(吴佳潞 詹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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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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