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食堂还没成立的时候,每年打工挣的钱都不够送礼,后来合约食堂办了起来,对村里的酒席作出规定,既让我们省心,又为我们节约了不少钱。”日前,笔者走进天柱县渡马镇共和村“合约食堂”,村民陶光祥感慨道。
2015年,在村党支部的引领下,共和村创新建立“合约食堂”,将全村红白事纳入集中管理。“合约食堂”明确规定,仅承办婚丧嫁娶宴席,每场酒席规模控制在20桌以内,每桌菜价成本不超过300元。这一举措直击村民相互攀比的痛点,有效降低了办酒成本,刹住了大操大办的不良风气。
“合约食堂”建成后,共和村的办酒场数逐年减少。2025年以来,村里仅办了2场酒席。酒席虽然少了,但“合约食堂”却没闲置。共和村积极探索创新“合约食堂+社会治理”模式,让“合约食堂”摇身一变,成为村民民主议事的“前沿阵地”和宣传党政方针的“文化客厅”。
“近年来,我们依托‘合约食堂’开展各类村民议事活动40余场次,将‘禁渔’‘限炮’、环境整治等13个事项纳入村规民约,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0余个。‘合约食堂’在思想教育、科学普及、信息传播、文化娱乐等方面充分发挥文化阵地功能,显著提升了乡村文明程度。”共和村党支部书记刘兆桂介绍说。
共和村“合约食堂”的创新发展,是天柱县以“合约食堂”引领文明新风的生动缩影。近年来,为有效解决农村滥办酒席引发的铺张浪费、环境污染等移风易俗突出问题,天柱县立足实际,充分整合资源,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大力建设“合约食堂”。同时,坚持合约化使用原则,制定了管理使用、健康管理和培训、环境卫生管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对承办宴席类型、来宾人数、酒席桌数、菜品酒品价格、礼金标准等进行严格限制,切实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目前,天柱县已有103个村寨的“合约食堂”投入使用,每场酒席平均能为村民节约资金1万元以上。这些“合约食堂”不仅成为群众减负的“好帮手”,更在倡导文明新风、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凭借这一创新实践,天柱县相关经验被列为全国文明村镇巡礼典型案例。
在合约食堂管理使用的过程中,天柱县持续深化创新“合约食堂+”模式,将其与基层党建、文化惠民、志愿服务等工作有机融合,不断拓展“合约食堂”的功能边界。如今,“合约食堂”不仅是红白喜事的操办场所,更成为凝聚民心、传播文明、推动发展的重要平台,持续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勾勒出乡风文明的崭新图景。(天柱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