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交通事故起纠纷 执行和解促履行
时间:2026-06-25 14:19:19    来源:黔东南文明网    

  近日,锦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办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通过耐心沟通调处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赔偿款10万元,既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也兼顾被执行人实际生活困境,以柔性执行化解尖锐矛盾,让司法执行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4年11月15日,杨某甲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欧某某,与同向行驶的陆某某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陆某某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仍驾车逃逸,该起事故最终造成驾驶人杨某甲死亡、乘车人欧某某受伤的严重后果。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陆某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案件随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依托线上线下一体化查控体系,全面排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经网络查控与线下实地走访核实,被执行人名下无房产、车辆、存款等足额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为避免机械办案、杜绝程序空转,执行法官深入被执行人所在村镇开展实地走访,全面摸清其家庭现状、收入来源及履约能力,查明被执行人年纪较大、无固定经济收入,无一次性全额赔付能力,但具备一定部分履行能力。

  找准案件突破口后,承办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精准开展普法教育,明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惩戒、司法拘留乃至刑事追责等法律后果,破除其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同时耐心倾听其生活难处,结合实际案情制定合理履行方案,引导其主动承担事故责任。随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开展和解调解,一方面持续督促被执行人积极筹措赔偿款项,压实履行责任;另一方面如实向申请执行人告知被执行人经济窘迫、年老无收入的客观现实,耐心做好释法明理和情绪疏导工作,争取申请执行人的理解与包容。

  经过执行法官多轮温情调解与双向沟通,申请执行人充分体谅被执行人现实困难,自愿作出重大让步,主动放弃近20万元债权。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以现金方式支付赔偿款10万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拿到赔偿款后,申请执行人杨某乙对执行法官尽心尽责的调解工作连连表示感谢。

  下一步,锦屏法院将继续统筹刚性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据每一起执行案件的实际情况,采取精准施策、柔性调处的方式,用心用情化解涉民生执行难题,全力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蒋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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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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